一、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第一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室进行集中安全检查。
第二条有健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全员。
第三条有健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验房间都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切实落实责任制,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实验实训室安全承诺书签订到每位教职工。
第五条要求定期排查实训室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推动精细化管理,全面保障各类实训室的安全运行,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
第六条设备使用(车间)部门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对本(车间)部门的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润滑点检等内容的日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主管经理及设备管理员参加的设备完好状念定期检查,并记录分析。
二、实验室房间须建立自检自查台账
第一条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第二条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以整改意见书通知被查实验实训室,并及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记录并存档。
第三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资料存档。
材料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