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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材料工程学院实训(实验)室各级责任人及职责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15 10:48

材料工程学院实训(实验)室各级责任主要包括实训(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实训(实验)室安全员。实训(实验)室负责人及实训(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包括:杨莉、李肖文、王亚强、王国森、张怡青、赵永硕、彭伟、郑铁闯等,项目负责人为材料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责任的落实。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稳定,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明确实训(实验)各级责任人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

职责:

1.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营。

3.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

5.监督实验室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

6.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档案,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活动和相关数据。

二、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

职责:

1.作为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负直接责任。

2.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范。

3.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实验室人员的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确保人员遵循安全规范。

5.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安全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以提高项目安全水平。

三、实验室安全员

职责:

1.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5.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材料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1日